尊敬的游客:您好。
为了您的愉快旅程,维护您的合法权益,请务必仔细阅读本【重要提醒】。您通过本网站知悉线路行程并签署旅游协议,暨视为您充分理解并完全认可本【重要提醒】的所有内容,内容如下:
一、参团须知:
1、 报名时您有义务提供完全正确的身份信息,如因您的失误或过错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有误,导致无法乘坐行程中注明的交通工具(如飞机、火车、轮船、地铁、公共交通等)所产生的所有风险责任包括经济损失均由您个人承担;
2、 您出行前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,检查是否过期,因遗忘携带证件或证件过期等原因无法入住,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均由您本人承担;
3、 为了您的旅途愉快,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文明公约;
4、 在游览过程中,请您务必按照导游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,这主要是对大多数人的尊敬,谢谢您的配合;
5、 因旅游目的地住房条件有限或者出现单男、单女的情况下,有可能出现单房差,您务必要按实际住房差价补缴房费,以签订的旅游合同为准;
6、 自由活动时间,游览行程之外,您务必确保自身的人事安全和财产安全;不要单独出现,不要做带有风险性的运动;
7、 60-70周岁以上老年人,须出示《健康证明》并有家属或合法监护人陪同方可出游,敬请谅解;
9、在游览中因个人原因未用餐,未进景点,临时取消用房等,一律不予退还或减免费用;
10、行程内如有赠送景点和餐,视行程时间安排,如无法安排亦不退费;
11、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意外事件发生所产生的额外费用,及个人原因所产生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游泳、攀岩、骑马、射箭、蹦极、击剑、滑雪、滑翔伞等高风险运动及相关费用等由您本人承担;
12、如遇不可抗力(比如:雪崩、塌方、塞车)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,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,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,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,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您本人承担;
13、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游览的先后顺序,但不会减少景点;
14、客人如有中途离团,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,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风险责任均有您本人承担,我社不予承担任何责任。
15、儿童:儿童报价不占床、不含门票,(只含机票、半餐、车位),如有产生费用需您本人承担;
二、特别说明:
1、由于本网站所提供的旅游行程涉及多个旅游目的地,其出行时间、出行方式、行程天数及服务标准均有不同,所以本【重要提醒】文本为简要的通用文本。如本【重要提醒】文本和您签订的旅游合同有冲突的地方,应以您签订的旅游合同为准;
2、您务必要求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,索要付款收据;
三、投诉处理:
行程结束前,如有意见请您本人填写带团导游提供的游客意见书,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。
四、友情告知:
网站设计、行程计划设计:山东中弘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
组织计划出行、组 团 社:山东金桥旅游集团枣庄分公司
五、解释权
本网站所注明的【重要提醒】文本的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暨山东中弘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;